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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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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都的行政结构

东京都的机构组织

议会

构成

都议会由都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议员人数为127人,任期为4年。

议长

议长从议员中选举产生。议长代表议会、主持会议、统管议会事务,并对外发表都议会的意见。都议会设置作为事务机构的议会局,议长拥有议会局职员的任免权。

委员会

由于东京都行政机构与行政工作内容庞大、复杂、涉及众多领域,为了进行彻底审议、提高议会的议事运营效率,都议会设置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别负责对所辖事项进行专门审核与调查。委员会设置常任委员会与根据就特定项目的议会表决设置的特别委员会。

权限

The Tokyo Metropolitan Assembly

都议会是决定东京都集体意志的基本决策机构。拥有制定、废除、修改条例、审核预算与决算等的表决权、选举管理委员等的选举权、以及对副知事、行政委员会委员等知事任命的重要人事的表决权。同时,都议会作为都民的代表,还拥有对行政事务的调查权及检查权。

执行机构

知事

知事统管东京都,是东京都的代表,由都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4年。
知事管理、执行东京都整体的各项事务。

辅助机构

为辅助知事处理其权限范围内的各项事务,设置副知事以及其他职员作为辅助机构。截至2015年8月1日,东京都职员人数为166,079人(明细:知事部局24,053人、议会及行政委员会993人、公营企业12,898人、警察及消防人员64,513人、学校教职员 63,622人)。

人事

录用

原则上职员录用采取人事委员会实施公开考试选拔合格者后由知事等的任命权者录用的方法进行。对于护士等部分职种,由任命权者自行实施考试进行录用。
录用考试通过公募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后,分笔试及面试等方法进行。该考试按照试题的难易度进行分类,但考试资格一律平等,不受性别、学历、社会地位等的限制。
有关外国人的录用,东京都已解除了约70%职种的国籍条件,正在努力扩大外国人的录用机会。同时,实施盲文、大号文字印刷的考试、以及针对残疾人的特别选拔考试等,以促进残疾人的录用。

任命

东京都构建了根据能力、业绩的人事任命制度,职员晋升不因录用时所属类别、学历等因素受影响,所有职员通过公平、公正的考核,凭个人努力可晋升为课长代理级职、管理职。
管理职的晋升途径有:以所有主任职员为对象、从全厅选拔、培养有望施展才能的年轻人的"管理职选考A";以课长代理级职的职员为对象、根据其工作经验及成绩选拔有望在专门领域施展才能的"管理职选考B";以及作为特定领域的专家选拔为管理职的"专门职选考"等制度。晋升制度根据本人要求,考虑"综合性"及"专门性",设定多样的晋升途径。

人才培育

由于都民对行政运营的要求愈加高难度、复杂化,为了培养具备高度知识、能力及经验、能够及时应对都政面临的各种课题的优秀人才,东京都制定了"东京都职员人才培育基本方针",努力推进着重于人材配置管理、人事考核及进修等以人才培育为基础的人事管理工作。
同时,为充实职员进修内容,将进修着重点放在使每个职员的能力能够符合部门需求、以及最大限度开发职员工作能力,满足职员个人成长需求方面。为此,结合①在完成日常工作中进行的"OJT"、②与日常业务分别进行的"Off-JT"、③自学进行的"自我启发"等项目,通过多样的手段综合、有效地培养所需人材。

东京都组织结构(截至2016年4月1日)

东京都组织结构表

知事局

政策企划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调整部
  • 计划部
  • 外务部

主要业务

・重要政策综合协调
・与知事特别命令相关的重要政策企划与立案( 政策课)
・与新闻报道机构进行协调(报道课)
・与中央政府及邻近自治体等开展合作(涉外课)
・完善发挥特区制度优势的经济环境(涉外课、特区)
・制定综合性长期计划(计划课)
・推进都市外交工作(外务部)

青少年与治安对策本部

部名称

  • 综合对策部

主要业务

 为实现能够安全放心生活的社会、促进青少年的自立及健康成长,与相关机构广泛合作,一体化、综合性地开展青少年对策、治安对策及交通安全对策。

总务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复兴支援对策部
  • 行政改革部
  • 信息通信企划部
  • 人事部
  • 行政监察室
  • 行政部
  • 综合防灾部
  • 统计部
  • 人权部

主要业务

 负责横跨各部门工作的业务协调及整体推进,以促进都政顺利实施。主要工作包括:推进行政改革及IT化进程;都政府职员编制、任免、各项服务、劳务管理、厚生福利等内部管理事宜;对法规的解释、条例立案及诉讼等需进行统一管理的事务;防灾及危机管理;人权政策;东日本大地震灾区支援、都内避难者支援工作等。
  此外,亦负责对区市町村的行政运营提出建议、进行联络沟通、实施各种统计调查、支援公立大学法人"首都大学东京"的运营工作等。

财务部

部名称

  • 会计部
  • 主计部
  • 财产运营部
  • 建筑保全部

主要业务

 责东京都实施的合同事项的总括管理、都政府所有车辆的使用及管理、都议会及都财政相关事务、都所有资产的综合调查及使用、都所有建筑物的设计及施工、对各局维修维护业务的技术援助、本厅舍等的管理、运营及设施整备等。

主税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税制部
  • 课税部
  • 资产税部
  • 征收部

主要业务

 主要负责事业税、汽车税、轻油交易税、不动产购置税、固定资产税(仅限区部)及其他都税的赋课、征收。
为此,在区部设置了23个、在多摩设置了2个都税事务所,在多摩设置了4个都税分所。此外,还设有1个都税综合事务中心、5个汽车税事务所。

生活文化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广报广听部
  • 都民生活部
  • 消费生活部
  • 私学部
  • 文化振兴部

主要业务

 主要负责行政宣传活动、地区活动、男女平等参与的推进、多文化共存政策、文化、私立学校、消费生活等与都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实施等,并就相关内容与其他各局进行协调,推进业务开展。

奥运会·残奥会准备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综合调整部
  • 大会设施部
  • 体育推进部

主要业务

 将2020年奥运会、残奥会以及其前一年举行的2019年橄榄球世界杯这两个大会作为一体看待并确保成功举办,同时,为实现进一步通过体育振兴及体育力量搞活都市的"体育都市东京",推进工作。

都市整备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都市建设政策部
  • 住宅政策推进部
  • 都市基盘部
  • 市区整备部
  • 市区建筑部
  • 都营住宅经营部
  • 基地对策部

主要业务

 负责所有城市建设相关的政策及住宅政策的立案、道路及铁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整备、土地区划整理业务及城市再开发等所需的市区设施整备、住宅地开发及建筑物相关政策的指导、都营住宅的建设与管理、美军基地对策等各项业务。

环境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地球环境能源部
  • 环境改善部
  • 环境改善部
  • 自然环境部
  • 资源循环推进部

主要业务

 为确保健康、安全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都市建设,负责气候变化对策、电力及能源对策、汽车公害对策、大气/水质/土壤污染对策、化学物质对策、废弃物对策、自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估、环境保护对策等工作。

福祉保健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指导监查部
  • 医疗政策部
  • 保健政策部
  • 生活福祉部
  • 高龄社会对策部
  • 少子社会对策部
  • 残疾人政策推进部
  • 健康安全部

主要业务

 负责应对都民从生育、育儿期到高龄期的所有人生阶段的各种不同需求,一体性、综合地推进福祉、保健、医疗政策,以建设所有都民都能够在社区放心生活的社会环境。开展对儿童及有育儿家庭的支援、对残疾人及老年人的支援、生活保护及无家可归者对策,推进福祉城市的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制,推进都民健康水平的发展,实施疑难病症对策等。
此外,亦负责对社会福祉设施及医疗机构等进行指导检查,并对食品、医疗用品进行监督指导、开展环境保健对策、传染病预防对策等,以切实应对新型病毒等健康危机。

医院经营本部

部名称

  • 经营企画部
  • 服务推进部

主要业务

 管理运营8家都立医院,以迅速、切实地满足市民高度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开展自律性的医院经营。与东京都保健医疗行政机构密切合作,切实推进都立医院改革,力求提高都立医院的服务水平。此外,从2006年起开始管辖运营地区医院的公益财团法人东京都保健医疗公社。

产业劳动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商工部
  • 金融部
  • 金融监理部
  • 观光部
  • 农林水产部
  • 雇用就业部

主要业务

 为进一步强化东京都的产业力量,负责中小企业、旅游产业、农林水产业的振兴及促进与稳定就业的各项工作。
为提高支撑东京都产业力量的中小企业的活力,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支援,协助其改善经营方式、提高技术力量,并促进中小企业的创业及传统商店街的活化、资金筹集的顺畅化等。为了向世界宣传东京的魅力,推进东京品牌,开发旅游资源,完善外国游客接纳环境等,并为确保农林水产畜牧等产业的稳定发展完善其基础设施,培养年轻的后来人,同时,亦负责食品安全放心对策及促进森林循环等业务的实施。
此外,还开展放贷业的登记及检查指导工作,促进地区就业,确保合理的劳动环境,为应对多样需求推进职业能力的开发与提高工作。

中央批发市场

部名称

  • 管理部
  • 事业部
  • 新市场整备部

主要业务

开设了筑地市场、大田市场、食肉市场等东京都内11家中央批发市场,为按照合理价格将水产品、蔬菜水果、肉类等食品迅速流通到消费者身边,根据《批发市场法》及相关条例对各项交易进行监督指导,对市场设施进行管理并维护。

建设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用地部
  • 道路管理部
  • 道路建设部
  • 三环状道路整备推进部
  • 公园绿地部
  • 河川部

主要业务

 为实现舒适、方便、安全的美丽城市,负责以下主要工作:建设首都圈三条环状道路及干线道路;整备河川防止水害;建设公园等,为居民提供绿色环境并在灾害发生时作为救援救助基地及避难所使用;推进有助于高度防灾城市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整备。同时,亦负责完善运营陵园、以及动物园、水族馆等市民喜爱的设施。此外,还进行切实的维护管理和计划性的更新,以充分发挥设施本来的功能。

港湾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港湾经营部
  • 临海开发部
  • 港湾整备部
  • 离岛港湾部

主要业务

 主要工作是整备及振兴作为支撑首都圈一大物流基地发挥重要作用的东京港。
同时,负责临海副都心等的填埋地的开发、废弃物处理场的整备及海上公园项目等。
此外,为保护市民免受海啸及高潮等水害,开展东京港的防灾对策,并负责推进东京都各岛屿的港湾、渔港、机场及海岸设施的建设。

会计管理局

部名称

  • 管理部
  • 警察·消防出纳部

主要业务

 作为掌管会计事务的机构,负责现金及有价证券等的出纳及保管,确认支出行为、决算的调整等。同时,开展会计事务的企划、指导、检查,推进根据复式记帐法及发生制原则记账的"公共机构会计制度"改革,开展政府资金管理,推进官民合作业务,向各局提供所需用品等。

东京消防厅

部名称

  • 企划协调部
  • 总务部
  • 人事部
  • 警防部
  • 防灾部
  • 急救部
  • 预防部
  • 装备部
  • 消防学校
  • 消防技术安全所

主要业务

 东京消防厅是根据《消防组织法》,为实现特别区联合履行消防责任而设置的机构,直接由知事管理。
此外,多摩地区的大部分市町村根据《地方自治法》将消防事务委托给东京消防厅。
本机构由消防本部(本厅)、消防方面本部、消防署、消防分署、消防支部等构成。
主要任务是保护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警戒及扑灭火灾,在交通事故现场等开展救助、急救业务,以及开展震灾对策、水防对策等的防灾活动。

公营企业局

交通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职员部
  • 资产运营部
  • 电车部
  • 汽车部
  • 车辆电气部
  • 建设工务部

主要业务

 负责东京都内的都营地铁(浅草线、三田线、新宿线、大江户线)、都营巴士、都营有轨电车、日暮里/舍人线、单轨电车(上野动物园内)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确保安全、按时运行。同时也负责多摩川水利发电业务。

水道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职员部
  • 会计部
  • 服务推进部
  • 净水部
  • 给水部
  • 建设部
  • 多摩水道改革推进本部
    • 调整部
    • 设施部

主要业务

 在水道业务领域,负责向区部及多摩地区26个市町共约1,239平方公里的区域、1,304万的都民提供自来水。截至2015年3月底,东京都保有水源量为每天630万立方米,净水厂设施处理能力为每天686万立方米,自来水管道总长2万6,774公里。
在工业用水道业务领域,负责向荒川沿岸8个区及练马区的部分区域提供工业用水。

下水道局

部名称

  • 总务部
  • 支援部
  • 会计部
  • 计划调整部
  • 设施管理部
  • 建设部
  • 流域下水道本部
    • 管理部
    • 技术部

主要业务

 承担污水的处理、排雨水带来的淹水预防、公共用水域的水质保全等下水道的基本作用。此外,根据2016年2月制定的"经营计划2016",推进下述工作。
1.开展再构建、淹水对策、震灾对策等支撑都民的安全、放心的措施
2.开展合流式下水道的改善、高度处理、全球变暖对策等为实现良好的水环境与环境负荷少的城市做贡献的措施
3.以最少的经费稳定提供最好的服务

行政委員会

教育委员会[教育厅]

部名称

  • 总务部
  • 都立学校教育部
  • 地域教育支援部
  • 指导部
  • 人事部
  • 福利厚生部

主要业务

 教育委员会由知事在获得都议会同意之上任命的教育长和5名委员组成,教育长任期3年,委员任期4年。教育长代表教育委员会,全面负责教育委员会的事务。
主要处理事务有:公立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设置与管理等、教育机构职员的任免及其他人事、学生等的入学、转学、退学。
东京都教育委员会为了教育相关事务得以合理处理,对区市町村教育委员会给予必要的指导、建议及援助。

选举管理委员会[事务局]

部名称

  • 总务课
  • 选举课

主要业务

 选举管理委员会由都议会选举的4名委员组成。委员任期4年。委员会的运营通过委员协商制进行,除召开定期委员会外,还会在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开展各种选举相关工作、最高法院法官国民审查相关工作、选举诉讼相关工作、选举宣传相关工作、以及基于《政治资金规制法》的相关工作等。

人事委员会[事务局]

部名称

  • 任用公平部
  • 考核部

主要业务

人事委员会是独立于任命权者的专门人事行政机构,由知事在获得都议会同意之上任命的3名委员组成。委员任期4年。人事委员会的主要权限有:设定工资、工作时间等职员的合理工作条件;确保中立、公正的任用制度(录用考试等);对职员提出的工作条件相关措施要求进行审查判定、对职员申诉受到不公处分的相关裁决或决定等进行公平审查等。

监查委员[监查事务局]

部名称

  • 总务课
  • 监查第一课、第二课、第三课
  • 技术监查课

主要业务

 监查委员是为了确保政府财政公平、高效的运营根据《地方自治法》而设置的,是对财务相关工作的执行及经营业务的管理等进行监查和审核的独任制机构。
监查委员由知事在获得都议会同意之上任命的5名委员(都议会议员2名、有识之士3名)组成,设置事务局作为辅助机构,对权限内事务从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等角度进行监查。

公安委员会[警视厅]

部名称

  • 总务部
  • 警务部
  • 交通部
  • 警备部
  • 地域部
  • 公安部
  • 刑事部
  • 生活安全部
  • 组织犯罪对策部
  • 警察学校
  • 方面本部
  • 犯罪控制对策本部
  • 人身安全关联事案综合对策本部
  • 奥运会与残奥会综合对策本部

主要业务

 公安委员会作为根据《警察法》管理警察的机构,设置于国家及各都道府县。
东京都设有知事管辖的东京都公安委员会,委员会由知事在获得都议会同意之上任命的5名委员组成。委员任期3年。
《警察法》及相关法令赋予委员会的主要权限有:警视厅的管理;根据《道路交通法》进行的交通管制、驾照发放等;根据《防止暴力团成员不当行为等相关法律》的暴力团体的指定、取缔等;根据《古物经营法》、《典当营业法》的经营许可的发放及中止、吊销等;根据《警备业法》的警备业的认定等。

劳动委员会[事务局]

部名称

  • 总务课
  • 审查调整课

主要业务

 劳动委员会是根据《工会法》设置的合议制行政委员会,主要目的在于建设稳定、正常的劳资关系,解决劳资间就劳动条件、工会活动规则等的纠纷、以及在资方出现不当行为时对劳方作出救济等。委员会由公益、劳方、资方三方委员组成,各方委员分别有13人,共计39人。

收用委员会[事务局]

部名称

  • 总务课
  • 审理课

主要业务

 收用委员会是根据《土地收用法》设置的准司法性质的行政委员会,主要从事公共事业所需土地的征用及使用工作,以增加公共利益、对私用财产要求作出相应调整。是一个由7名委员组成的合议制机构。
委员及预备委员从拥有法律、经济或行政方面丰富经验及专业知识、且能够对公共利益进行公正判断的人士中选出,由知事在获得都议会同意之上任命,任期3年。

决议机关

议会局

部名称

  • 管理部
  • 议事部
  • 调查部

主要业务

 为协助议会活动,都议会设置议会局作为事务局。主要工作是协助全体会议及委员会的运营,制作会议记录,对议会活动所需资料进行调查、制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